帮人担保贷款 贷款人跑了我会怎么样
时间:2024-09-20 05:53:24
 

  在给人担保贷款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因为担保是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一旦有违约不还款的情况,担保人同样要承担责任。

  (1)不要人情担保,不因借款人与自己有亲戚或朋友关系而担保;

  (2)不要盲目担保,在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借款合同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担保,切不可有“你负责还钱,我负责签字”的思想;

  (3)不要贿赂担保,你为我担保10万,我支付你1万,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令担保人因小失大;

  (4)不要无效担保,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从事担保的主体不得进行担保否则担保无效。特别注意的是小额联保,银行会要求先成立联保小组,小组成员都可以向银行贷款,成员之间互付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成为了小组联保成员,意味着不仅要对自己的借款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其他小组成员的借款也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会因小组成员中的某一人无力还款,而起诉全组成员,要求其他成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要认为自己还清自己的欠款就解除了全部合同,联保合同此时依然存在。所以在选择联保小组成员时一定要挑选具备还款能力,有一定了解的成员。同时担保人也要履行担保义务,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协助贷款人收回贷款。如果要解除担保合同,切勿听信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若,一定要借款人,贷款人同时到场,并签字认可,否则解除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规定,所谓保证就是当债务人(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认为,替别人担保是为了“凑个数”,达到符合信用社发放贷款的规定;还有的认为,以自己的名义替别人贷款,“反正贷款不是我使用了”、“谁花钱、谁还钱”。类似错误认识,都是没有认清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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